交汇点讯“通过参加交通志愿服务,我认识到了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今后不仅自己要安全文明行车,也会继续积极劝导别人。”经过一段时间的志愿服务后,在宿迁市泗洪县一个路口协助交警执勤的张某感慨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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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张某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部门查获,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考虑到张某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泗洪县检察院将张某纳入轻微犯罪拟不起诉范围进行考察。
7天时间内,张某每天早、晚高峰时段都按要求到指定路口参与交通执勤,劝导行人及非机动车辆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提示电动车驾驶人员正确佩戴头盔……每天结束后,他会在考察专用APP“小步外勤”上通过拍照上传、打卡定位的方式记录自己参加公益志愿服务的情况。
和张某一样,王某、赵某、孙某等人也参与了志愿服务活动。他们有的到社区参加义务劳动,有的协助相关部门参与城市管理,有的参与敬老院、孤儿院等场所公益服务。他们有一个共同的身份:轻微刑事案件嫌疑人。
近年来,随着刑事犯罪结构发生深刻变化,泗洪县检察院认真落实国家“少捕慎诉慎押”等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对不起诉率逐步上升。
“不起诉不等于一放了之。”泗洪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明介绍,如何将惩戒、教育、改造、挽救相结合,既让嫌疑人得到有效惩治,又能化解矛盾、提升司法效率,一直是检察机关思考和探索的问题。今年以来,在与交警、园林、环卫、民政等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泗洪县检察院探索实行轻微刑事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并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服务方案、考核标准、监管责任等。
该院按照矫治犯罪、预防再犯目标,委托交警、园林、环卫、民政等部门作为考察单位,尊重犯罪嫌疑人本人意愿,并在其具结承诺后,制定出针对性更强的考察方案。对危险驾驶等交通违法类犯罪嫌疑人,安排参与协助交通疏导、交规宣传等公益服务,加强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引导其深刻吸取违法教训;对盗窃等侵财类犯罪嫌疑人,安排其参与城镇垃圾分类和环卫保洁等公益服务,引导其改正不劳而获、好逸恶劳思想;对故意伤害类犯罪嫌疑人,安排参与敬老院、孤儿院等场所公益服务,培塑其友善博爱的价值观念;对非法捕捞等环资类犯罪嫌疑人,安排参与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公益服务。结合犯罪情节、主观恶性、再犯可能等实际情况,设置20至80小时不等的公益服务时长。
为提升志愿服务效果,该院采取人性化和信息化措施,健全完善考察实施监督机制。要求被考察人参与公益服务期间,统一佩戴志愿者标识,同步使用检察机关研发的考察专用APP“小步外勤”记录自己参与公益服务情况。对于因工作、家庭等原因无法长时间持续参与公益服务的被考察人,经考察单位批准后,可以在考察期间灵活选择周末、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参与服务。考察单位指派专人跟踪督导,现场监督被考察人参与公益服务及服务完成质量情况,考察结束后如实出具考察报告。检察机关通过后台查看考察专用APP、实地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被考察人考察期间表现、考察单位出具的考察报告进行监督检查,防止出现弄虚作假、利益输送等风险隐患。
“本以为考察就是走走过场,没想到检察机关监督这么细,我特别后悔。”涉嫌非法狩猎的考察对象吴某,因为在志愿服务期间玩手机,敷衍应付,被作出警告提醒,考察机关也同步加强了对其志愿服务的监管。
到目前为止,该院已经先后对57名犯罪嫌疑人启动拟不起诉考察程序,督促被考察人参加各类公益服务共计1600余小时,作出情节轻微不起诉决定56人,较去年上升90%,不起诉率14.6%,较去年上升7个百分点,绝对值和增幅均全市最高,未出现不起诉后再违法犯罪情况,实现了精准矫治、预防再犯、服务社会的多赢效果。
“志愿服务不是走过场,而要实打实。我们的目的是通过志愿服务考察,不仅让嫌疑人充分认识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还通过社会志愿服务的现身说法,让更多的群众受到警示教育。”泗洪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柳梅介绍。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孙旭晖通讯员王晓刚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