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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和浙江省中小餐饮行业协会联合发布《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风险防控技术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公告。
浙江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2015年经浙江省政府同意,出台了《浙江省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联合印发了《浙江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推进方案》。几年来,浙江省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作为社会共治的重要内容,围绕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体系,建立一支专兼职技术服务队伍、提交一份风险评估报告、开发风险管理平台并建立一个风险数据库、第一时间参与应急救助、制定一套简易理赔程序、设立一个公益资金项目的“六个一”工作举措,提升了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体系,完善食品安全“事前风险评估+事中风险管控+事后风险保障”的风险治理机制,积极探索和规范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风险防控技术服务,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扩面提质,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委托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和浙江省中小餐饮行业协会共同研究制定团体标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风险防控技术服务规范》。
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帮助下,浙江省中小餐饮行业协会和浙江省食品工业协会牵头组织有关单位、专家经过调研起草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风险防控技术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相关监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风险防控技术服务规范》明确了保险机构开展的基本原则、服务项目与形式、服务流程、服务保障、服务评估与改进等规范性要求,对引导保险机构建立保险事前、事中、事后服务体系,将风险管控与服务保障有机结合,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有效发挥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食品安全社会管理功能,帮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成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辅助力量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助手,对提高食品安全的保障能力,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