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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桂仙(中)认真倾听陈述。
“由于对本案原告的转账是否应认定为借款存疑,请原告本人尽快到法院处理,待核实转账性质后择期宣判,休庭……”2022年12月13日上午,易门县人民法院五法庭,市人大代表、行政审判庭副庭长、一级法官刘桂仙郑重地敲响法槌,结束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审理。
工作27年来,刘桂仙坚守在民事、行政、执行等一线岗位,始终把对党忠诚、执法为民、司法公正、清正廉洁体现在每一个案件的审理执行中。近年来,随着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刘桂仙在工作效率和工作方法上下足功夫,通过吃透案情、针对案件焦点展开审理等方式,快捷高效准确地处理每一起案件,年均办案高达300余件,办案质效居全院速裁团队之首。
为工作加班加点、废寝忘食,她甘之如饴。“当事人愁眉不展的脸上绽开笑容,反目成仇的双方冰释前嫌,原先势不两立的夫妻重归于好,农民工拿到自己的血汗钱,无助的老人老有所养……这一幕幕动人的场景,让我觉得再苦再累都值了。”对法官工作的热爱和真挚的为民情怀,是刘桂仙在平凡岗位上书写不平凡业绩的动力源泉。“每一次法槌敲响就意味着我又扛起了新的担子,但让手中的法槌敲响正义之声、和谐之音,是我无怨无悔的追求。我要尽己所能,让‘和谐、公平、公正’这一法的精神在每个个案中都闪烁出圣洁的光芒。”刘桂仙语气坚定地说。
人大代表不仅仅是一个称呼,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连续三届担任市人大代表以来,刘桂仙主导撰写建议7件,涉及农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土地执法、青少年普法、非法借贷等社会民生和法治建设领域。其中《关于完善土地法律法规、强化土地主管部门执法的建议》有效助推了土地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阶段;《关于加强公职人员涉执行案件联动协调的建议》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重视,制定出台相关规定促使涉案公职人员积极履行义务,为推进“法治玉溪”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人民法官为人民,人大代表为人民。我将厚植为民情怀,永葆为民初心,努力践行人民法官的光辉誓言和人大代表的职责使命,不负组织重托,不负人民期望。”采访结束后,刘桂仙又急匆匆地到办公室处理案件。平凡的岗位上,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没有振奋人心的语言,只有她默默耕耘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