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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年的到来,意味着禁燃禁放工作进入了关键阶段。为严格落实《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莱山公安提前部署、全警动员、全力以赴,于1月14日小年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集中清查,期间共布设巡查点位231处,出动警力350余人、警车40余辆、群防群治力量220人,全力打好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劝导、巡查”组合拳,确保辖区群众平安过年。
莱山公安多措并举开展禁燃禁放宣传工作,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利用LED屏滚动、入户式提醒、村居大喇叭、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提醒群众不燃放、不买卖、不储存烟花爆竹,向广大群众和单位反复强调,确保禁放规定全时、全域、全员知晓,凝聚社会共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燃禁放规定。
夜幕降临,分局全体民警、辅警集中上岗,按照机关包所的要求,分片划区、定人定岗,深入辖区各街道、各小区、各村居,用脚步丈量辖区,开展动态巡逻管控,确保及时发现并劝阻违规燃放行为。
群防群治共治理
莱山公安联合各街区,最大限度地发动辖区的网格员、治保力量、物业保安和志愿者参与禁放管控,在小广场、空地、店铺等安排专人值守,做到巡查全覆盖、无死角。
自《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发布以来,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小年夜,莱山辖区整体形势平稳,营造了安宁祥和的节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