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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提高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水平,理顺职工医保相关待遇保障政策,同时落实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惠州市医保局牵头印发了《惠州市医疗保障局惠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关于落实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和医疗保障待遇清单有关规定的通知》,并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全体参保人
什么是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到底改了什么?
报销比例有什么变化?
……
小编这就为大家来圈重点啦
一图读懂
带你全方位了解政策改革
关键词:
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
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