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赔偿范围和金额限额是多少?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是:
若被保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第三者(即受害人,但是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受到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则保险公司可以在责任限额内予以理赔。
二,交强险金额限额是:
1.有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
2.无责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
一般来说,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包括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三者若因此而身故或伤残,则保险公司可对其因此而发生的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法院判决或调解后应当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进行理赔。
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包括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三者若因此而发生医疗费用,则保险公司可对其因此而发生的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进行理赔。
车辆没有交强险将会受到哪些处罚
第一、如果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由交管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扣留车辆,责令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投保交强险;
第二、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保险标志的,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保险标志的,交管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扣留车辆,对当事人处1800元罚款。责令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投保交强险,对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处交强险基础保费2倍的罚款后发还车辆。